GB/T18883-2002 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概况
来源: | 作者:pmo9b3ec1 | 发布时间: 2017-07-12 | 332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GB/T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此标准为推荐性标准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颁发。如要更好的反映室内空气质量情况,对室内空气质量有更高的要求,也可采用此标准为检测依据。如采用此标准检测应按以下条件进行。

一、的确定及布点要求:
  
1)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,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。原则上小于50㎡的房间应设(1-3)个点;50-100㎡设(3-5)个点;100㎡以上至少设5个点,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。
  
2)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,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.5m
  
3)采样点的高度: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。相对高度0.5m-1.5m之间(本检测中心推荐采样点高度约1.3m)。

 

二、检测项目的确定:(此标准全19项,推荐以下7项)
检测明细:(如下配图)

序号

检测类别

检测内容

检测标准

检测依据

1

常规项目

甲醛

0.10 mg/m³

GB/T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

2

0.11 mg/m³

3

甲苯

0.20 mg/m³

4

二甲苯

0.20 mg/m³

5

总有机挥发物(TVOC

0.60 mg/m³

6

个别项目

0.20 mg/m³

7

200Bq/m³

注:无特殊环境条件的室内空间按常规项目(5项)进行检测,如有大理石放射或混凝土凝固剂较集中的环境加测氡(放射性气体)或氨(67项)。

 

三、采样及封闭最宜时间:
  
对准备入住或已经入住的办公室,按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18883-2002A.4.1规定的检测采样时门窗关闭时间:采样前关闭门窗12小时。